近几年,朋友圈的网红、代购、微商层出不穷,有的人微信列表中躺着数千好友。
海量的客户资源,导致微信号的价值也水涨船高。
这时候,就有人打起了买卖微信号的主意。
那么这种行为合法吗?
最近,江阴市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么一起案件。
据江阴市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医美行业的网红程某,微信上囤积了很多优质的客户资源。
2019 年,她将手里的 9 个微信号,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给了赵某。
当天赵某给程某付了 30 万元,双方约定,来年 3 月和 9 月再各付 10 万元。
但一年过后,赵某并未支付剩余的 20 万元。
程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余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买卖协议无效,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转让的这 9 个微信账号,实际上是为了转让其中的客户资源。
这其中的信息,包括了客户的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住址、医疗记录等等。
转让后,会让消费者产生错误的消费主体认同,这一系列交易,并不具备正当性基础。
细心的同学可能注意到了,这则纠纷发生在 2019 年,只不过是最近才判决的。
遥想起前几年,朋友圈的微商泛滥,随处可见买卖个人微信账号相关的信息。
不少人将账号买来后,频繁在朋友圈发送广告、向微信列表里的好友发送违规信息等等。
账号被买去后,骗子还可能会冒用你的身份,向你的亲朋好友借钱或实施诈骗。
这导致在前几年,微信生态一度变得十分乌烟瘴气,很多人白白蒙受了不少损失。
一直以来,微信将好友数量限制在 5000 名,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不过近几年,微信已经将微信好友的数量上限,提高到了 1 万人。
而且,之前超过上限添加的好友只能「仅聊天」,如今也已经放开了权限。
不仅微信,买卖 QQ 等其他公众平台的账号,同样是违法的。
今年 4 月,警方就查获了这么一起案件。
据媒体报道,邹某、张某和冯某经常以 20-50 元的价格,租用、购买身边同学的 QQ 号和微信号。
之后将其高价售卖给境外电信诈骗人员,共计 100 余个账号,获利十万余元。
不少人抱着「放着也是放着,手头紧,不如赚点零花」的心态,将自己的个人账号出售给他人。
而且这其中,还有很多人明知账号出租、售卖给了不法分子,却认为只要没参与,就跟自己无关。
果同学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本质上属于欺诈行为。
如今微信、QQ 等公众平台的账号,都已经绑定了个人信息,进行了实名认证。
它们不再是一款款单纯的通讯软件,已经牵扯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些账号,如今已经隶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
2021 年 2 月 22 日,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根据相关条文,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完全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出租、出售的账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涉及违法行为,要被追究刑事和行政责任。
法院还提到,微信具有便利性、隐蔽性、金融性、信息关联性。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实施诈骗、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呈高发态势。
无论从个人信息安全还是公共利益出发,都不应该进行自由买卖。
因此,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众平台账号信息,切勿因为贪图小利而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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