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被偷拿去抵押了违法吗(房产证被偷拿去抵押了怎么办)

大维名下有一处破茅草屋,既不遮风又不挡雨,公元110年,在大维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第108个儿子偷偷拿着茅草屋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了房屋变更手续,将房屋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公元119年,大维肾衰竭严重,即将嗝屁蹬腿死翘翘,弥留之际大维准备把自己最宝贵的财产,破茅草屋的房屋产权留给自己第36号媳妇儿的第72号闺蜜的弟弟继承,这才发现自己的房产早已经不在自己的名下,面对此种悲惨之境遇,大维该怎么办?有没有权利起诉房管局?

答:

当然有。1、房管局存在违规登记,没有按照房屋变更程序进行依法登记,变更无效。2、按照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和行政登记等作为类的行政行为直接起诉, 起 诉期限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 全知道。 行 政机关已将具体行政行为向当事人送达, 并告知其诉讼权利或起诉期限的, 其起诉期限为从当事 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个月内。 第二种, 知 一半。 “知一半” 是指行政机关向当事人送达的行政决定书, 只告知了当事人行政行为的内容, 但并未告知其诉讼权利或起诉期限的情况。 在 “知一半” 的情况下, 当事人起诉,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起诉期: 知诉权6个月内; ②最长保护期限:知内容1年。第三种,全不知。 “全 不知” 是指行为虽然客观上作出了, 但是行政机关根本没有告知当事人行政行为的内容, 当事人后来才知道行为内容的情况。 在 “全不知” 的情况下, 当事人起诉,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起诉期: 知内容6个月内; ②最长保护期限: 行为作出5年 (不动产案件20年) 内。起诉期从知道内容之日起计算,而最长保护期为行为作出之日起。

本案中,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 应当适用第三种情形 “全不知”。 起诉期限应当从大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开始起算即公元119年, 而保护期则从公元110年开始到公元1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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