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团伙2年骗取信用贷款近千万元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赖栩栩
一家经营状况良好、信誉高的网店,可以获得几十万的信用贷款。这本是一些银行为小微网商和个人创业者提供的专属资金支持,却被不法分子盯上,用于诈骗犯罪活动。
近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廖某等7人被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5万元,至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处罚金20万元不等。
信誉不好的人也能贷款
廖某是广东人,大学毕业之后一直从事金融行业,做过贷款中介,平时接触的都是拉贷款、放贷款的人。根据廖某的中介经验,一些征信不好的人,是没有办法获得贷款的。直到朋友刘某的出现,让他颠覆了这样的认知。
2018年,刘某找到廖某,表示可以带他赚大钱,只要介绍需要贷款的客户给他,而且没有任何信用要求。负债在身的廖某当即答应下来,并把征信不好但需要贷款的郭某介绍给了刘某。
在刘某安排下,廖某带着郭某去办理了电话卡、银行卡,并将一家网店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某。没过多久,一笔40万元的贷款就打进了郭某的银行卡,3人则按照一定的比例把钱瓜分。
经过一系列操作之后,廖某这才明白,刘某其实是购买了具有贷款额度的网店,变更新法定代表人后,申请贷款。由于网店的贷款额度是根据此前店铺的经营状况、流水等来授信,即便新的法定代表人信誉不好,短时间内也不影响贷款发放。
批量收购网店炮制骗局
跟着刘某干了没多久,廖某就因内部钱款分配问题,与刘某闹掰。2019年下半年,他带着彭某、龙某等人另起炉灶。龙某负责挑选网店,廖某、彭某垫资收购,再由廖某物色新法定代表人后进行贷款分钱。
要复制刘某的“生财之道”,寻找合适的网店非常重要。由于自己经验不足,龙某特意找来曾经在店铺交易中介公司工作的高某,跟着彭某一起干。
“一般人正常购买店铺用于经营时,主要看店铺等级、信誉和成交量等。而他们买这种店铺,最关注的是贷款额度。”高某虽然认为“老板”的买卖很奇怪,但想到收入可观,还是跟着一块干了。
就这样,2019年至2020年,几人以这种方式共骗取银行贷款900余万元,涉及网店30余家。
骗取的贷款大部分都被廖某等人瓜分,而这些贷款表面上却与廖某等人毫无关系。“找来贷款的新法定代表人都是那些缺钱但又征信不好的人,他们从别的地方借不到钱,也没有能力真正经营店铺。”廖某介绍,所有贷款都是以他人名义申请,拿到钱后只需付给“法定代表人”一笔手续费,后续的事情便无需再管。
成功贷款之后停止经营
由于廖某等人收购的所有店铺,成功贷款之后便不再继续经营。2020年9月,浙江某银行员工在贷后监控时发现,大批量申请贷款的网店都存在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便对店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催收。
“大部分法定代表人都说自己不知道贷款的事情,也没钱还。”银行员工余先生表示,催收无果后,银行就对存在问题的这些贷款资金进行了跟踪,结果发现很多店铺贷款出来的资金都是流向相同几个人的账户里。包括廖某等人操作的30余家店铺在内,截至案发,该银行共梳理出90多家店铺存在这种贷款行为,涉及发放金额4000多万元。所有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打击。
承办检察官表示,网店的授信额度一般是银行根据店铺的月均交易额、信用处罚情况进行评估后3个月一调整。目前,此案涉及的银行已经将额度调整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1个月,以便及时发现店铺异常情况。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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