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语
一是不开通直播打赏功能
二是向单位报备自己直播的小号
三是向单位报告、上缴相关直播收入,而不是自己处置直播收入。
……
相信老陈做了这些,或许就不会默默选择辞职,很可惜他没有。
3月28日,抖音网红反诈老陈直播间榜一大哥豪刷333个“嘉年华”,这些总价约100万元的“嘉年华”将反诈老陈推上风口浪尖。
4月8日,反诈老陈宣布辞职再次成为网络热点消息,网友议论纷纷,看法不一。
今天小编就从反诈老陈聊聊公职人员兼职收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兼职风险表现形式
小编梳理网上公开的与公职人员兼职收入相关案例,归类有以下几点:
在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兼职,明目张胆领取工资。
例如:财政局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批准,在相关私人公司从事会计工作,领取报酬。
将职称证书挂靠至非供职企业名下,实际不到挂靠企业工作而违规获取报酬,且未经组织批准。
例如:水利局某下属事业单位将其水利工程师证书挂靠在某水利工程公司名下,且未经水利局批准。
退休后在与原单位有利益相关的企业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且未经原单位批准。
例如:住建局退休人员在房地产企业从事与住建局报备审批相关事项,且未经原单位批准。
法律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结束语
通过以上案例及法律法规,明显的公职人员兼职收入廉政风险在于未向单位请示、申报、报备处置相关收入而导致。
相信反诈老陈并没有明面上的违规。
或许正如同他说的,因为不想给单位带来不好的影响,默默自己选择了辞职。
结合以上,其实老陈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一是不开通直播打赏功能
二是向单位报备自己直播的小号
三是向报告、上缴相关直播收入,而不是自己处置。
希望老陈在接下来的日子能带给我们更多的防诈骗知识,各位小伙伴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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